第二次党代会以来,法律事务室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法律服务,团结协作,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法治工作部署,努力打造“云顶体育(中国)法治工作品牌”。
举旗定向,坚持党建业务工作“一体化”
紧扣业务工作,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每周一法”集体学习研讨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联合党建机制。2021年邀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来校共同开展以“学党史 塑精神 推法治 开新局”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召开红色精神谱系、学校法治工作座谈会,并赴胶东(烟台)党性教育基地-胶东红色文化陈列馆进行现场参观学习,创新厅直机关党支部和高校基层党支部联合党建新机制。
注重长效,推动法治工作“机制化”
严格合同审签程序,防范经济往来风险。完善《重要事项授权委托申请书》《合同(协议)送审表》,依法规范合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会审会签等程序,形成“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归口管理”的合同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内控源头治理,联合资产处、财经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事项管理的通知》,对规范招投标、杜绝合同倒签、严格合同备案、加强履行监管等事项提出要求。依托办公自动化建设,稳步推进合同审查线上服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不断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效率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学校重大决策。法律事务室负责人参与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策性会议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切实为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和制度建设依法、科学、规范。
定期开展法治风险排查。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法律事务室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协助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涉及学校无形资产保护、合作办学、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涉法舆情等方面的“法治风险体检”,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按照“链条+节点”的要求,开展流程再造,明确风险防控处置主体、措施、责任,基本建成“事前预警防范、事中常态监督、事后处置化解”的全流程法治风险防控体系。
统筹谋划,形成师生法治素养提高“常态化”
全面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制并发布“1+2+3+X”学法清单,在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安排学校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创新形式,多渠道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协同宣传部、盈科法学院成立“山东省大学生宪法宣讲团云顶体育分团”,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节点,依托“志愿者法律工作站”,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宪法晨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等活动,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更加特色鲜明、富有成效。印发《法律事务服务指南》,不断提高教职员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在法律事务室网站开辟“普法课堂”专栏,定期更新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打造“法治校园”。
敢于创新,努力打造“云顶体育(中国)法治工作品牌”
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事务室立足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注重顶层设计,第一次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首次从法治角度提出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体系,依法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勇于先行先试,率先建设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在教育厅指导下,云顶体育作为首批15所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先行先试、敢为人先,在全省第一个研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总法律顾问11项职权,做足“+”法,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学校法律事务处理中统筹各方、协调联动、总顾总问的重要作用。2021年10月,教育厅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云顶体育典型做法在全省加快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和《教育工作简报》(〔2021〕第17期),向全省高校推广云顶体育《关于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教育部通过官网发文《云顶体育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宣传相关经验,“人民日报社·数字在线”“中国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相继转载,成为叫响全国的“云顶体育(中国)法治招牌”,为我省乃至全国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出了有益探索和经验积累。
统筹法治资源,构建专业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利用校内外法治资源,初步构建起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1名总法律顾问+3名法制机构专职人员+15名法律顾问工作组+56名院系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法治工作网格体系,初步构建起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组+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法治工作网格体系,切实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专业化法律保障服务。